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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印迹】1993年•出台《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开创知识分子培养成长新模式

作者:鲁祖轩   来源:鲁祖轩   时间:2019/1/7 14:17:35   点击:    保护视力色:       

为了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献身我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993年11 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与联系制度、优化拔尖人才发展环境与工作生活条件、拔尖人才考察与调整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办法》明确提出,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人每月享津贴500 元;定期举办拔尖人才政治理论培训班和外语学习班,组织部分省级拔尖人才进行休息疗养及出国考察,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


我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早在1987 年12 月,省委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试行意见》,对于选拔的对象和条件,选拔的方法和程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改善拔尖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以制度化建设保证选拔技术拔尖人才工作健康发展,1992 年3 月,省委组织部印发《山东省选拔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暂行办法》。


此后,根据形势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我省不断调整省级拔尖人才的范围,逐步引入竞争机制,规范拔尖人才管理模式,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日趋科学完善。截至2002 年底,全省共评选出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970 人,进一步营造了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浓厚氛围,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2002 年,省委组织部将拔尖人才工作转到省人事厅。2003 年10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正式转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这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主管,我认为它是我省党管人才工作的一项重大创举,也充分体现了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

我是根据1993 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申报的,1997 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光荣称号。至今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拔尖人才的选拔有“三不唯”,就是“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只要是做出突出成绩就有可能选上,真正做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它也不设比例、不分配指标,而是强调优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不搞“矬子里面拔将军”。同时,还配套制定了许多确保拔尖人才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比如,配备工作助手、保证研究经费,享受医疗保健和高级职称住房标准等等,有很多条。正是这样一项充满改革创新精神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使一批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创业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更是激发了他们为改革开放贡献聪明才智的极大热情和不竭动力。

当时感觉,省委省政府为了实现科教兴鲁目标,持续推进改革开放事业,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围绕“四化”建设在推进人才工作。之所以出台这个文件,我理解就是为了改变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和广大人才投身到改革开放事业中去,从而探索的一套办法。这个办法还有一个特点,它是动态管理,五年以后你要是没有再创造新的成绩,或者成绩达不到拔尖人才的标准,你就要出列了;如果还能够继续申报、继续达标,就可以继续享受拔尖人才的待遇,继续按照拔尖人才进行管理,它是一种动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