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干部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1988 年,省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印发干部工作四个试行办法的通知》,包括《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干部考察工作暂行规定》《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
全省各地也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等制度,采用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定量考察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拓宽考察渠道,把群众威信、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改变了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干部选拔方式,提高了干部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促进了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经过民主评议推荐,哪个干部该上、哪个该下;为什么上、为什么下,理由充分,既是组织上的决定,也是群众的意见,从而推动了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形成,减少了干部“下”的阻力。
1986 年1 月28 日,中央印发《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这个被当时称为“4 号文件”的通知,是我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法规。“4 号文件”指出当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个别领导干部不遵守党的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有的通过各种手段,为提拔任用子女、亲友“走后门”;有的拿职位送人情,搞交易;有的不顾政策规定,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争级别待遇,给所属单位升格;有的做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放弃职守,不讲原则,甚至以权谋私。按照中央和中组部部署要求,省委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活动,联系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1987 年至1988 年,全省参加民主评议和推荐的干部8.7万余人,被评议的市地厅局级领导班子105 个,县处级领导班子1541 个;被评议的市地厅局级领导干部486 人,县处级干部6214 人,分别占同级班子和领导成员80% 和70% 以上。为做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换届,1987年,省委组织1000 余名市地厅局领导干部参加民主评议推荐。为做好省委、省顾委、省纪委领导班子换届,1988 年省委组织2次规模较大的民主评议推荐,参加评议推荐的达1400 余人。
我省在干部制度改革方面,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比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干部、竞争上岗等措施,确实做了很多有益探索。这些工作的意义非常深远,广大干部群众是认可的,有力地调动了干部积极性、群众参与度,促进了山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